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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无人机社团章程
    2018-04-16 21:10   审核人:

    第一章 社团概况

    一、社团简介

    无人机应用技术属于新兴技术,属高新前沿科技产业。随着科技的发展,无人机应用除军事用途外,在民用领域也越来越广阔。由于无人机具有运行成本低、无人员伤亡风险、机动性能好、可进行超视距飞行、使用方便高效等特点,目前已被成功应用于影视航拍、测绘航测、高压线巡查、地质勘探、救灾救援、农药喷洒、商业表演等领域,越来越多的行业正希望用无人机取代传统的工作方式。但是由于我国无人机应用技术起步较晚,教育培养机构较少,当下无人机研发、生产、营销、售后、应用等机构对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的需求非常迫切,人才需求缺口大、供不应求。无人机应用技术人才将是令人向往的高薪职业,又是国家紧缺人才之一。

    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无人机社团是一个新成立的新兴科技类社团。是由我校爱好航空飞行的学生组成的活动团体。社团现拥有完备的无人机实训室;师资雄厚、设备齐全、技术成熟。为所有有梦想,敢实践的学生提供施展才华、实现梦想的的平台。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,增强学生的实践竞争能力。

    二、社团宗旨

    社团以培养学生自主、探索、创新的精神与能力为宗旨。

    三、社团口号

    心若有翼,我自飞翔。

    四、社团活动内容及方案

    1)活动内容:

    1、无人机基本知识、日常维护、保养知识和相应法律法规。

    2、无人机的组装、调试、修理、飞控的基本理论,操控模拟飞行。

    3、无人机飞行操控实训:起飞、降落、飞行控制、矩形航线、360°自旋、水平八字等。

    4、无人机应用的基本常识。

    2)活动方案:

    1、为适应无人机行业的特殊需要,本校对学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。通过紧张有序的培训学习,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、坚强的意志、严格的法纪观念、时空观念、集体观念和服从意识,提高综合素质和适应未来工作的能力。

    2、培训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法,以技能培训和飞行操控能力的实际操作训练为主。

    五、活动时间及地点

    1、活动时间:周一、三、五下午课外活动;

    2、活动地点:学校运动场合实训楼理论教室;

    六、报名条件以及要求

    1、政治要求:思想进步,热爱祖国,没有违法违纪行为。

    2、身体要求:身体健康,无纹身、无色盲、无传染性疾病等。

    3、心理要求:思维敏捷,反应迅速,动作协调,情绪稳定,自控力强,意志坚定。

    第二章、组织机构及职能

    一、组织机构

   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,副社长两名。

    二、职能

    1)、社长的权利和义务

           1、服从教务处、社联、团委的领导。

           2、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、活动计划。

           3、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。

           4、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、使用会费,吸收和处分成员。

           5、负责开展各项活动,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。

           6、加强校内、外之间的社团交流,扩大社团影响,树立社团良好形象。

           7、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,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。

    2)、社长职责

    1、 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。

    2、 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日常工作,主持工作例会。

    3、 监督各部门工作,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。

    4、 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。

    5、 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,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,协调各方关系,争取各方支持。

    3)、副社长职责

    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,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,社长不在时,代理社长工作。

    第三章、规章制度

    一、成员考勤:

    1、社团工作及召开例会时,由副部长统计出勤情况后,交社团联合会记录

    2、每学期工作、会议等活动中迟到五次者给予警告;无故缺席五次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
    3、请假须递交书面请假条,经社长同意签字批示后,交办公室存档。

    二、奖 

    1、对工作积极主动,责任心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者,可视情况定为部委。

    2、惩罚制度,对本社团工作漠不关心,且不服从社团各项安排者可给予适当的批评,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;对于社团章程不服从的成员可以进行劝退,对违反章程且经教育不改者,取消成员资格;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者予以惩罚。

    3、社团成员连续三次或总计五次不参加社团活动者取消其成员资格。

    4、任何个人不得盗用本社团名义开展活动,否则后果自负,社团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。

    5、成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任何有损国家、集体和社团的事情,如有发现,开除出社。

    6、成员在会期间有权参与本社团各项公开活动,并有权知晓本社团的有关信息。

    7、成员在会期间有权向社团主管机构反映社团问题,并督促社团改正。

    8、退会后,成员不得已任何方式以社团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,违者后果自负。

    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团委

    二零一年四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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